? ? ? ??養豬臟,養豬臭,這似乎是人們形成的共識。這種觀念有望在近兩年得到徹底改變。日前,省政府正式發布《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生豬養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條措施的通知》(閩政〔2014〕44號)(以下簡稱措施),劍指生豬養殖面源污染問題。
這是我省***為解決生豬養殖污染而專門出臺文件。措施的背后有何深意?好政策又該如何落到實處?
里程碑
簡簡單單六條措施,共2297字,但是在業內人士看來卻面面俱到、意義重大。
“這是農業污染治理的里程碑。”10日,省農業廳黨組成員、總畜牧獸醫師梁全順說,我省養豬業占畜牧業的比重將近80%,畜牧業污染又是農業面源污染主要方面,農業污染又是造成水污染的重要原因,養豬污染解決了,很多農業污染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梁全順認為,措施出臺是實現我們生態省戰略目標的迫切要求。近些年來,我省生豬養殖業不斷發展壯大,但是缺乏必要的引導和規劃,污染和養殖的矛盾突出,推進生豬養殖面源污染防治是在還歷史的“欠債”,既是國家的要求、社會的期待,也是行業的義務。
據介紹,畜牧業發展必經三個階段:傳統的低循環、低效益、低產出;工業化的高消耗、高產出;資源循環的生態畜牧業。目前,我省畜牧業正處于工業化養殖向生態養殖的轉型時期。
“六條措施的出臺,是我省生態畜牧業發展的必然選擇。”梁全順說,這不是否定工業化畜牧業,而是在***吸收工業畜牧業技術和管理優點的同時,把焦點放到關注生態環境、公共衛生和資源循環上來。
四大亮點
出臺文件治理生豬養殖面源污染,并非我省***。不過,本《措施》與過去那些文件有著本質的區別。
“這是我省***針對生豬養殖面源污染出臺的文件,指向性極強。”梁全順說,以前我省雖然出臺不少文件,但那些文件有的涉及良種,有的涉及養殖標準化,都是捎帶著涉及到養豬污染治理,唯有此次,是專門針對養豬污染。
此外,《措施》是一個強制性文件。根據規定:可養區生豬養殖場應實施標準化改造,確保糞污得到有效治理,經改造仍無法實現達標排放的養殖場一律關閉、拆除;存欄250頭以下的生豬養殖場限期自行改造升級,如不改造或改造后達不到排放要求的,2016年底前要***關閉和拆除。
“養殖場必須不折不扣執行上述規定,要么改造,要么拆除。”梁全順說。
《措施》還***明確了環保、農業和公安、食品藥品監督局等不同部門的權責范圍。根據規定,環保部門負責生豬養殖面源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督促禁養區內生豬養殖場和可養區內無法做到達標排放養豬場的關閉、拆除,依法對新、改、擴建生豬規模養殖場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做到治污設施與生產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使用。農業部門負責督促指導可養區生豬養殖場的改造升級,推廣生豬生態養殖模式及養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公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負責病死豬違法處理行為的查處。
“權責明晰可以有效改變過去治理生豬養殖污染過程中部門互相推諉的現狀。”梁全順說,過去人們習慣將治理生豬養殖污染統統交給農業部門來做,但是農業部門缺乏執法手段和依據,這也是生豬養殖污染屢屢被人詬病卻無法根治的原因之一。
掃一掃
掃一掃